新會中港貨運裝箱單的主要內容包括:船名、船次、裝卸港、收交地點、集裝箱號和規(guī)格、鉛封號、場站收據或提單號、發(fā)貨人、收貨人、通知人及貨名、件數、包裝種類、標志、號碼、重量和尺碼等。對危險品還應作出特殊要求說明。 優(yōu)質中港貨運
優(yōu)質中港貨運嚴格按照本文給予“電放”的定義操作,可以避免一些不確定因素造成的影響。然而,實踐中的一些做法仍然給“電放”以后承運人承擔的相應責任構成風險。值得注意的問題可以包括,但不局限于:(1)托運人(發(fā)貨人)申請“電放”時,承運人不再簽發(fā)提單,此時,提單條款對當事人是否具有約束力的問題。(2)提單可以適當背書(duly endorsed)后轉讓,“電放”時如何實施的問題。(3)“電放”情況下的托運人和收貨人都是無船承運人,作為實際承運人的船公司將貨物交付給真正的貨主時,是否會承擔交錯貨物的責任問題,或者無船承運人錯誤交付貨物時,船公司應承擔的責任問題。(4)船公司與船舶代理人之間授權不明現象的發(fā)生及其責任的承擔問題。中港貨運服務
優(yōu)質中港貨運為了使收貨人可以在某些無法及時取得提單、而船公司又不愿意憑保證書交付貨物的情況下能及時提取貨物,實踐中就產生了“電放”的做法。人們通常所說的“電放”是狹義上的概念,即托運人(發(fā)貨人)將貨物裝船后將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所簽發(fā)的全套正本提單交回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同時指定收貨人(非記名提單的情況下);承運人授權(通常是以電傳、電報等通訊方式通知)其在卸貨港的代理人,在收貨人不出具正本提單(已收回)的情況下交付貨物。中港貨運服務
優(yōu)質中港貨運海運提單的種類:根據不同運輸方式,提單可分為直達提單(DIRECT B/L),轉船提單(TRANSHIPMENT B/L),聯運提單(THROUGH B//L)和聯合運輸提單(COMBINED TRANSPORT B/L)等。直達提單是承運人簽發(fā)的由起運港以船舶直接運達目的港的提單。如起運港的載貨船舶不直接駛往目的港,須在轉船港換裝另一船舶運達目的港時所簽發(fā)的提單,稱為轉船提單。如果貨物需經兩段或兩段以上運輸運達目的港,而其中有一段是海運時,如海陸,??章撨\或海海聯運所簽發(fā)的提單稱為聯運提單。所以轉船提單實際上也是聯運提單的一種。而聯合運輸則必須是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的運輸方式的連貫運輸時,承運人所簽發(fā)的貨物提單。因此,聯合運輸提單也叫多式聯運提單。目前在實際業(yè)務中,不少船公司把聯運提單與聯合運輸提單使用同一格式,只是在作為聯合運輸提單使用時,必須在提單上列明起運港和目的港外,還要列明收貨地,交貨地及前段運輸工具名稱中港貨運服務。
優(yōu)質中港貨運CIF—-即成本、保險費加運費(……指定目的港)。它指賣方除負有與成本加運費術語相同的義務外, 賣方還須辦理貨物在運輸途中應由買方承擔購貨物滅失或損壞的海運保險并支付保險費。 本術語適用于海運或內河運輸中港貨運服務。